GJB 6456-2008 引信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设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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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02BE365C43608310902462DC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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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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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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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FL 1412 GJB 6456-2008,引信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设计准则,Fuze design, electronic safety and arming devices criteria for,2008—03T7 发布2008-10-01 实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GJB 6456-2008,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占海、滕洁、卢建雁、陈京生、李甲连、李世义、范宁军,1,GJB 6456-2008,引信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设计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引信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设计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无隔爆爆炸序列且以电子或部分以电子方式完成解除保险和发火的引信,本标准不适用于核战斗部引信的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本标准的应用指南参见附录Ao,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B 102A-1998,GJB 151A-1997,GJB 152A-1997,GJB 344A-2005,GJB 373A-1997,GJB 573A-1998,弹药系统术语,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钝感电起爆器通用设计规范,引信安全性设计准则,引信环境与性能试验方法,GJB 786-1989预防电磁场对军械危害的一般要求,GJB 900-1990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JB 1389A-2005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GJB 1391-1992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程序,GJB 1579-1993电起爆的电爆分系统通用规范,GJB 2178.1A-2178.9A-2005传爆药的安全性试验方法,GJB 2639-1996军用飞机雷电防护,GJB 3567-1999军用飞机雷电防护鉴定试验方法,GJB 3590-1999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GJB 5292-2004引信电磁相射危害试验方法,GJB/Z768A-1998故障树分析指南,GJB 6457-2008引信高空电磁脉冲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JB 102A-1998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引信电子安全系统 fuze electronic safety system,使用无隔爆爆炸序列的引信安全系统,3. 2,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electronic safety and arming device,使用无隔爆爆炸序列的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是引信电子安全系统的核心,1,GJB 6456-2008,3.3,解除保险arm,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含有或可产生一个大于谡大不发火激励的激励水平,且把这个激励输入给,起爆器只需一个起爆信号时,则认为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已解除了保险,3.4,动态电保险件 dynamic electrical safety feature,一种隔断能量的电保险件。它以某种速率和某种模式连续在两个或更多的状态下工作,由唯一的信,号而不是寿命周期内偶然诱发的某一环境因素而启动.该保险件可与其他保险件构成一种故障保险设,计,3 5,手工解除保险件 manual arming feature,可在任何时候用手工启动,不与某一特别事件或时间序列有关联的保险件,3 6,最大允许安全激励 maximum allowable safe stimulus (MASS),给定的弹药起爆器中,不会引起起爆器发生不安全爆燃或发火的最大发火激励的概率不超过百万分,之一。激励是指对于确定起爆器不发火性能至关重要的特性参数,如电流、电流变化率(di/dt)、功率、,电压或能量,3. 7,机械保险件 mechanical safety feature,以其本身或与其他保险件相结合可防止意外解除保险或作用的机械结构件,3. 8,使失效 neutralization,通过外部方法使暴露于目标的引信不能作用的过程。该处理可能有危险,3. 9,安全条件 safe condition,所有保险件处于保险状态和积累的能量小于最大允许安全激励,3. 10,安全联锁 safety interlock,防止另一个保险件激励或作用,从而预防安全系统失效的设计特性,4 一般要求,4.1 引信和起爆系统元件的相容性,引信和起爆系统中所用的炸药,应根据所在爆炸序列中所起的作用,按照GJB2178.A.2178.9A-,2005进行安全性鉴定。引信和起爆系统所有材料相容性应符合GJB 373A-1997的规定,4.2 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4.2.1 概述,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的设计,不应含有可能发生意外或过早解除保险的任何共因失效或单点失,效。应避免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在任何一个或全部电保险件以及能贵控制件在任一给定状态下失效,时而过早解除保险或作用。这些失效类型包括把电功率加到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之前、期间或之后,发生的偶然失效或诱发失效,4. 2.2冗余保睑,4. 2. 2. 1 通则,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应至少应包括两个独立的保险件,其中每一个都应能防止电子安全与解除,2,GJB 645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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